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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贾平凹的《》,这书啊,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话说那会儿,我在书店里闲逛,一眼瞥见这书,封面破破的,就像是个流浪汉。我寻思着,这书名怎么这么怪,好奇之下,就买了一本。
翻开书,一股子土腥味儿直冲脑门,这味道,就像是我老家那黄土高坡上的味道,熟悉得让我心里直痒痒。贾平凹这老头子,真是会写,把个西安城写得活灵活现,就像是他家的后院一样,角角落落都藏着故事。
书中的人物,一个个都像是从西安的街头巷尾爬出来的,张三李四,都是些鲜活的。那个庄之蝶,简直就是个活宝,整天价在里晃悠,一会儿写诗作画,一会儿又和那些女人纠缠不清。你说他是不是闲得啊?可这老头子就是写得让人忍不住笑。
最逗的是那个唐宛儿,那小妮子,长得俊得像朵花,可心眼儿却比针尖儿还尖。她跟庄之蝶那点事儿,真是让人闹心。你说她怎么就这么喜欢那老不呢?这不找受嘛!
读着读着,我突然想起一个笑话。那时候,我在西安待过一段时间,那会儿的西安,可比现在乱多了。有一次,我在公交车上,一个爷跟我聊天,说:“这西安城啊,就跟个鸡下蛋一样,乱七八糟的,可就是出好东西。”我笑得肚子疼,心想,这爷真是个段子手。
贾平凹这书,虽然写的是个乱糟糟的,可他却用他的笔,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,写得活色生香。读着读着,我突然觉得,这,其实并不废,反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。
说到这里,我忍不住想分享一个小故事。那会儿,我在西安,有个朋友,是个作家。有一次,我们一起去逛书店,他跟我说:“贾平凹这老头子,真是,他把西安城写得活灵活现,我每次读他的书,都像是回到了家乡。”我当时就笑了,心想,这老头子的力,真是大得很。
读完《》,我的感受就是,生活本来就是这样,乱七八糟的,但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,就会发现,这世界其实充满了美好。就像贾平凹写的,并不废,它只是个充满故事的地方。